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者:后勤处安保处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10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和落实“四早”防控的总体要求,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不发生校园内蔓延,维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为组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万  

副组长:田乃清        

  员:刘桂香              顾明亮  

    张含玮  王国清  袁昌富  许进军      

    王利成  王统娟      邹国庆  李尚富  

          

总协调:顾      

2.工作职责

1)与江宁高新园管委会、高新区派出所、逸夫医院和江宁疾控中心等做好对接,不断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

2)适时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

3)疫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应急措施快速响应到位,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4)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5)指导并做好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场所)前期准备和后期管理工作;

6)承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二级应急工作组组成和职责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二级应急工作组。二级应急工作组在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在疫情发生时能够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三、疫情发生前的条件准备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能力建设基本要求><江苏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能力项目清单>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27号 )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能力条件建设。

四、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1.病例发现及送诊(责任单位:党政办、后勤与安保处、学工处、各单位)

1)发现症状。学生、教师、社会化单位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在校期间自我发现发热(额温或耳温)≥37.3℃、咳嗽、呕吐、腹泻等不适等症状,本人应及时上报防控办有关人员,同时分别向辅导员或班主任、单位负责人、后勤与安保处、申请单位负责人报告。值班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发现以上几类人员有症状上报流程参照本人发现报告程序。上报防控办后,学生所在单位报学工处备案,教职工所在单位报人事处备案。(防控办:顾育,电话18951792199;李尚富,17372287188);

2)区域隔离。发现症状后本人及其最小物理单元接触人员组织区域内全体人员隔离,如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会议室、体育馆、大学生艺术中心等。

3)及时送诊。学校配备专用车(苏AS6639)作为送诊就医车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送医车辆做前后隔断处理,提前做好防护措施(隔离衣/防护服、帽子、护目镜、N95口罩、手套等),司机卜奎康 ,电话18951778368。除司机外,由1名医护人员(校医袁广新,电话13814528945、86176120)陪同前往逸夫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需做好必要防护措施,乘车时务必保持一定间隔。校医务室疫情期间要加强院感控制,承担隔离区的管理工作等内容。

4)隔离观察。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至学校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直到医护人员(校医袁广新,电话13814528945、86176120)确定可以解除隔离时隔离人员方可恢复正常。

5)排除疫情。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正常参与学习工作。区域隔离内的有关人员恢复正常。

2.确诊病例后校园管控升级(责任单位:党政办、后勤与安保处、学工处、各单位)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校园进入紧急状态,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并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如:及时专业治疗隔离感染者隔离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及时开展流调等。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学校安保24小时值班电话025-86176110,校医务室电话025-86176120,校医袁广新电话13814528945,防控办顾育电话18951792199李尚富17372287188、座机025-86176183;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5-68558833,南医大逸夫医院门诊咨询电话南医大逸夫医院急诊电话025-87115716、急诊科主任邵旦兵13515100663,江宁大学城创新与服务局联系人李志妍电话18795883999。)

五、疫情发生后的校园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学校一旦出现疫情,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对有关区域进行消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的全部人员、车辆和物资严格核查,把好“入口关”,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规模,每天统计出入校园人次,入校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核查身份、登记联系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加强重点场所人员管控和疏导,在学校卫生机构、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场所配置快速、灵敏、有效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识别设施,避免人员聚集。

2.稳定师生思想。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同时参照“心理辅导方案”,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及时通报准确信息;(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处、后勤与安保处、各单位)

3.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和平台对与涉及我校的报道,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在防控工作群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处、后勤与安保处、各单位)

4.关注防控形势。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处、各单位)

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演练工作

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责任单位:党政办、后勤与安保处、学工处、各单位)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