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4浏览次数:542

 

各单位、部门: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各单位、部门应在节前组织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室、计算机房、学生公寓等的防火、防盗等情况。

    2、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师生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和在校人身、财产安全。

    3、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各自办公室后,务必切断电源,管好门窗。

    4、加强对外来务工、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外来务工、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以防发生火灾事故。有关用工单位要对外来务工、施工人员的住地、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各物管站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排定值班表),办公楼和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陌生、可以人员,特别是携带物品离开楼宇、公寓时,要进行盘查、登记;严控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滞留校内,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

    6、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对于影响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

    7、各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安保处。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国庆节前,安保处将组织安全抽查。国庆节后,安保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如有安全隐患,请及时同安保处联系。

    2、请各单位、部门届时至少留有一名安全责任人陪同检查。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