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学校食品安全总监,直接对食堂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内控管理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员守则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 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员是日管控制度的实施主体,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