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部门: 因近期学院内设机构副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已结束,为继续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现组织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部门补、改签2014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书》,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签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签订时间 6月9日——6月13日 二、责任书类型及签订人员 1、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书。 2、二级责任单位责任人与新提拔或新调入的内设科室(包含职能部门科室;二级学院的综合办、学术办、学管办、教研室、实验室和重点要害部门)责任人签订。 三、签订要求 1、《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书》由安保处统一印制,请各单位、部门综合办主任到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图书馆158室)领回后自行负责组织签订,并于6月13日签订完毕后报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1份存档。 2、联系方式:86176085 联系人:耿明健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