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安(201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是2014届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时期,毕业生离校工作应以“和谐、文明、安全”为总体目标、以安全稳定工作为前提,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离校活动主旋律,营造热情和谐的毕业离校氛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引导毕业生饮水思源,感悟母校培育之恩;引导毕业生树立模范意识、榜样意识;提倡毕业生做到“六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坚决杜绝毕业生离校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文明、愉快、安全、有序”。 二、各二级学院应继续加强教学过程、期末成绩考核、实习实训等安全工作,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目前,有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部门,要建立起各实习基地学生信息反馈体系,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教育学生服从实习单位统一管理,保证实习安全。切实加强学生实训教学和场所的管理。定期对学生公寓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后勤、国资等相关部门应对校园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师生食堂、超市、服务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排查,落实安全责任,查找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此次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部署相应的措施,做到措施到人,责任到人,做好会议记录,切实有效地推进此次活动的开展。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