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奥期间安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22浏览次数:619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江宁区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奥会期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会议及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青奥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配合学院安保处做好相关防范工作,确保我院青奥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青奥安保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平安青奥”的相关要求,成立学院青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青奥安保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落实。

组长:王卫兵

成员:刘源明  徐浪  戴军  张圆圆  黄平  王朋  王松明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刘源明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二、强化职责,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大平安青奥宣传力度,按照市公安局(74)号的文件精神,于7月23日、8月1日、8月15日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三次集中清查行动,要有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在综合治理记录本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安保处,确保本单位、本部门青奥会期间师生及所属教学、办公实训场所的安全。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

    三、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1、物业单位:1)各物业单位要了解和熟悉青奥期间入驻公寓的学生和在本物业站工作的老师,各物业站对进入学生公寓的学生和本物业站的人员要进行人员核实,非本物业站内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必须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核实清楚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或记录。2)严格物业值班制度,各物业要加强站内的巡查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锁门管理(青奥会志愿者和参演学生进出时除外)。

   2、学生管理部门:青奥会志愿者、参演人员及在校参加培训考试等人员的名单,各单位、部门要在7月24日前报安保处备案,学工处、团委及有在校学生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员要佩戴学员证,作为门禁管理出入的依据,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无安全隐患。

   3、门卫管理:7月28日至8月26日,严格学院门禁管理,下午五时至次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实行门禁管理,届时人员进出一律凭校园卡刷卡进出,继续教育学院学员凭学员证进出,后勤(维修、食堂工作人员)及基建施工人员凭后勤处或基建处出具的证明进出,物业人员凭工作证件进出,其他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取得学院内相关业务部门认可和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凭有效身份证件从南门或北门登记进出。西门仍按原来的门禁时间执行(晚上十时三十分至次日早上六时),门禁期间行人禁止进出。

   4、各单位、各部门在青奥会期间组织的会议、培训要提前二天将会议、培训的相关事宜及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安保处备案,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要落实专人核实参会人员的身份,并加强对会议、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5、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需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电话核实后方可从南门登记进入校园,否则不予进入;工程车辆凭相应证件一律从西门进出。原则上,下班后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四、督察检查,确保安全

   学院青奥安保工作应急处置小组对学院内出现的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安保处要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不留隐患。各单位、各部门如遇异常情况请拨打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18061615110(内线短号8110)。

    特此通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