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4浏览次数:462

各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及学院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责任单位201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2、2014年签订的《校园治安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各二级责任单位自2015年1月5日至1月7日期间,结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细则》组织自查,撰写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填写自评分表格。

   2、抽查考评阶段。综治委办公室组织人员自2015年1月8日至1月9日根据各二级责任单位自评基础上组织检查、复查,确定各单位、部门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成绩,提出综治工作年终奖惩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2015年工作计划。

    2、各二级责任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以及相应的工作支撑材料(含图片、视频等);

  (2)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用统一表格填写,可打印贴在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上的相应栏目);

  (3)201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限报一名,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

   (4)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自评分用表);

   请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5年1月7日下午4:00前将上述材料,经二级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委办公室(图书馆158室),请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jmibwc@163.com

   3、请各二级责任单位务必及时上报考核材料,对于未按通知规定上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材料的单位责任自负,将无法兑现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奖。

   4、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5、综治办公室联系人:耿明健,联系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附:1、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计划表

   2、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自评分用表)

   3、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

   5、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