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及学院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责任单位201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2、2014年签订的《校园治安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各二级责任单位自2015年1月5日至1月7日期间,结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细则》组织自查,撰写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填写自评分表格。 2、抽查考评阶段。综治委办公室组织人员自2015年1月8日至1月9日根据各二级责任单位自评基础上组织检查、复查,确定各单位、部门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成绩,提出综治工作年终奖惩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2015年工作计划。 2、各二级责任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以及相应的工作支撑材料(含图片、视频等); (2)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用统一表格填写,可打印贴在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上的相应栏目); (3)201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限报一名,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 (4)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自评分用表); 请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5年1月7日下午4:00前将上述材料,经二级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委办公室(图书馆158室),请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jmibwc@163.com 。 3、请各二级责任单位务必及时上报考核材料,对于未按通知规定上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材料的单位责任自负,将无法兑现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奖。 4、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5、综治办公室联系人:耿明健,联系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附:1、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计划表 2、二级单位(部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自评分用表) 3、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 5、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