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报到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630

 

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工作已经开始,新生即将报到,此时间恰好与G20峰会重叠,为确保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开学报到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程序

   (一)自检自查

    1、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

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2、各物业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托管物业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二)实地抽查

   检查组将于提前一天通知受检单位,实地抽查时,请各单位、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并安排专人汇报自检自查情况。

    二、安全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全院所有综治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三级责任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一并由二级责任单位进行检查、汇报)及各物业管理站。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相关的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外来务工人员驻地、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消防安全:天气干燥,易发火灾火险,各单位、部门务必要注意消防安全。本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有无记录)、对消防设备维护、使用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疏散救生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其它安全隐患。

    2、治安管理: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落实情况;四工人员管理情况;高空作业防护、锅炉、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危险品储存、使用情况;其它安全隐患。

    3、实验、实训及体育教学安全检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实验、实训和体育教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实验、实训及体育教学场所,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4、食堂饮食安全、物业安全管理:对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落实

   为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经研究,决定从8月29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停放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车位内,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车辆停放要规范有序,不得出现随意停放、占道停车、跨车位停放等行为。

  2、所有机动车辆一律按照限速行驶,靠右行驶。

    3、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4、前往办公楼开会、办事的车主,请尽可能减少驾车到办公楼,为外来单位来我院的车辆留出一定的停车位,避免人为造成车位紧张。

    5、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安保处联系同意后进出校园,严格执行货车等车辆出入证制度。

 (二)非机动车辆停放规定

   1、校园自行车骑行者需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靠右行驶,文明骑车,安全自负。校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骑行,不得双手脱把,不得骑行嬉闹,不得相互追逐,不得载人。

    2、校园自行车须有序停放在校园非机动车停车点线内,严禁乱停乱放,服从和配合值班人员的管理。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根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4、安保处负责对校园自行车的管理,不定时对校园自行车进行巡查,各物业单位须主动配合安保处对校园自行车的管理。

    四、防电信网络电话诈骗宣贯落实

    开学伊始,利用电信网络电话进行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知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确保全体学生都要参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知识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无一遗漏。

   (二)请各单位要求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微信、班级QQ群和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学生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防范技能,提高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五、开学报到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学报到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坚决克服厌烦思想和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

   (二)各单位、部门应制订计划,将教育防范工作,宣贯到位。

   (三)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部门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因故无法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也要书面报告安保处,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

   (四)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登记制度,发现陌生、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登记,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

    特此通知。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