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考核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
1、各二级单位、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1)《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以及相应的工作支撑材料;
(2)2016年工作总结(可贴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的相应栏目)和2017年工作计划(可贴在新领取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的相应栏目);
(3)2016年度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位(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评分表》,认真填写表中的“自评分”栏(其中“创新与成果”项需要提供辅证材料)。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提交的材料
2016年度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限报一名。)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提出2017年工作计划。
2、请各二级责任单位、部门于2017年1月3日下午4:00时前将上述材料,经二级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和安委办公室(图书馆158室),请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jmibwc@163.com 。
3、请各二级责任单位、部门务必及时上报考核材料,对于未按通知规定上报考核材料的单位、部门责任自负,将无法及时兑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奖。
4、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部门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综治和安委办公室联系人:耿明健,联系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