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2018级新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将办理户口迁移的2018级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专业、班级排序整理,在《户口迁移证》上空白处用铅笔注明本人班级、身高。 2、请新生辅导员督促学生检查《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均需完整到市县一级,如“江苏省南京市”;迁移原因为大中专升学;《户口迁移证》上标注户口所在地为城镇或者农村;《户口迁移证》证号需“1”字开头;满足以上条件,方能落户。 3、“迁户”学生上交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4、“迁户”学生每人上交一张近期彩色照片(一寸),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5、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整理好于10月12日前集中上报至安保处综合科(图书馆158室)。 6、根据公安机关通知,本次新生落户工作集中一次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安保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