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1436

各单位、部门: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假期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假期前组织本单位、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办公场所、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报告厅、活动中心、实验实训室、机房和重点部位等的防火、防盗等情况。

     2、各单位、部门在假期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师生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和在校生人身财产安全。各二级学院的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开展好安全教育。

     3、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等场所内不得存放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所有老师在离开办公室后,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4、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外来用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外来用工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范,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基建、后勤等有关用工单位要对外来务工人员住地、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各物管站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办公楼和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陌生、可疑人员,特别是携带物品离开楼宇、公寓时,要进行盘查、登记。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

     6、二级学院值班老师要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对于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

     7、各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安保处。

 

二、安全检查人员、对象及内容

1、检查组人员

 综治办和安委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检查对象

   全校所有综治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三级责任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由二级责任单位进行检查、汇报)及各物业管理站。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并在各自网站上报道检查情况。综治办和安委办将组织抽查。

    2、节假前综治办和安委办将组织全校性安全大检查,同时检查各单位、部门相应的安全工作记录台账。

3、请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的重要性,确保检查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特此通知。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