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假期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检查记录本》中的“常规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安保处组成检查组队学校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寒假前组织本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实训室、办公场所、学生公寓等防火、防盗等情况。各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安保处。新学期前,安保处将开展全校的安全大检查。 2、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要对工地、食堂、商业用房、外来人员住校宿舍加强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等要对安全重点保护单位、重要实训场所加强检查。所有场所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3、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和在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假期前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切断电源,清理易燃物品,关好门窗。 4、各物管站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办公楼和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陌生、可疑人员,特别是携带物品离开楼宇、公寓时,要进行盘查、登记。严控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滞留校内,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吸烟,严禁随意乱丢烟蒂,以免宿舍发生火灾。 5、如有留校学生,请相关二级学院安排老师值班,值班老师信息畅通,值班老师名单报安保处,对于影响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6、1月17-26日我校承办艺术统考工作。请后勤处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准备。 治安治理和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